2008-11-29 Sat
這個是我做的對照表,藍字是我家地獄列車,另一個是U小姐的部分。基本上我家地獄列車全部貼上,U小姐的我貼了九成五。
那九成五是重複的地方,順序幾乎沒有變更。
明眼人就會知道。
人家都放話了我覺得我還是要說。
不好意思我這個人比較壯,我不覺得阿梓阿笨站在前面就可以擋的住我。
再者,我講話很衝這點還要請你習慣或是無視掉、挑重點看。
我家阿笨阿梓說話說了九成剩下的一成是我出動,阿笨也說她要閉關,我跟她說換我出動。
噢噢真是不好意思喲,我下禮拜期中考這是考前最後一次出動。
提告這種事情就是↓
甲對乙說:我要告你我要告你,
乙就會用尾指挑挑鼻孔不以為意的說:哈哈來告我啊有種的話就來啊
我說我光是這件事就可以提高更新頻率了耶八郎老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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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-11-28 Fri
01.不論是「雜談」的時間或是「證據」的時間,全部比我家地獄列車晚上路。
試問這中間的時間呢?在做靈魂同步的準備嗎?
02.
說到那一位朋友前陣子鬧的還真的滿出名的,說出名也只是說好聽的,
記得我還曾經以為那一天充滿甜點的東西是涅羅同人,
真糟糕,如果功力不到家還是多少標記一下吧

03.
當證據確鑿的時候,那一些無謂的字詞我們稱之為狡辯。
04.
我就我所看到的一一提出了質疑,而你們的解釋我看不見任何合理之處。
05.
重點是一開始事情處理的態度。
06.
事實不會因為是親友就被扭曲,現在的人明辨是非的能力都到哪兒去了?
07.
不可能那麼巧的,懂嗎?
08.
比起文章被抄我更在意論述雜談被抄。
09.
開始理解受害人到最後會想要毀掉抄襲人的心理,
不過我不會,因為我可不想自打嘴巴。
10.
所以我說這已經可以提告了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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